
本报讯 “太好了,这工钱终于拿到了!我们做的是力气活,挣钱不容易,包工头还拖着不给……没想到在第二天就拿到了拖欠好几年的劳务报酬。”5月15日,农民工田某某在中方县法院铜湾人民法庭,对诉前调解成功表示感谢。
原来,田某某等人在几年前给杨某某做工程完工后,尚有部分劳务费未收到,经多次和杨某某协商未果的情况下,于5月14日诉至法院。法庭受理后,考虑到案件事实清楚,影响较大,为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,法庭负责人组织“一庭两所”同志协同联动开展调解。
最终,经过深入调解做工作,杨某某最终同意支付所欠田某某等人劳务费并当庭履行部分。至此,双方达成一致。
中方县法院始终坚持将“诉前调解作为矛盾纠纷源头化解”的重要手段,以“枫桥式人民法庭”创建为契机,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“桥头堡”作用,不断完善诉源治理工作机制。
该院实行“一庭两所”协同联动,在将诉讼服务中心下沉基层法庭的基础上,组织动员辖区基层法庭,加强与辖区各乡镇党委政府及派出所、司法所等部门的沟通衔接, 搭建诉非联动平台,主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,提升人民法庭服务群众水平,为乡村振兴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。
(陈庭芳)
责编:杨丽群
来源:怀化日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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